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2014—2015年 达标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2014—2015年

达标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2014—2015年达标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14日

 

  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2014—2015年达标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计划方案

  

 2014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改造和建设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分两年对城区71家农贸市场进行硬件改造和软件提升。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4年起,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城区71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基本达到南昌市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标准。

 

  二、工作步骤

  农贸市场达标升级改造工作分为重点打造和全面推广二个阶段。

 

  (一)重点打造阶段(2014年)

 

  2014年市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市城区37家农贸市场进行达标升级改造。重点在主城区和新区建设一批示范性样板农贸市场。通过一年的高标准建设和严格的管理,以点带面,为全面推开我市的农贸市场达标升级改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推广阶段(2015年)

 

  以示范性标准化农贸市场为模板,继续加大财政扶持资金的投入,在全市全面铺开达标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2015年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市各城区34家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样板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力争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工作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三、工作任务

 

  城区农贸市场达标升级改造和社区菜店建设二年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涉及方方面面。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各城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规划、国土、工商、城管、房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二)完善规划引导。各城区(开发区、新区)政府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商业网点规划来编制城区农贸市场的专项规划,并与城市开发和旧城改造同步实施、同步建设。农贸市场的设置应与城市居住区和社区商业网点建设配套,凡规划确定的农贸市场建设用地和设施,以及现有的农贸市场,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或挪作他用。


  (三)增加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方筹措建设改造资金,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的良好氛围。今明两年市政府将城区农贸市场达标升级改造和建设列为当年的全市重大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扶持,两年内市区两级财政将筹措资金过亿元,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城区农贸市场达标改造和建设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四)严格日常管理。各城区要结合实际开展标准化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形成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建设改造后的农贸市场要加强日常监督,尤其是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服务、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等的监管,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机制,对群众满意的标准化示范农贸市场进行奖励,对管理不善的农贸市场要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不达标的农贸市场要进行处罚,严重的要转换经营权或勒令退市。